律师案例

李跃祥律师
李跃祥律师
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追索非婚生子女抚养费

离婚2012-04-25|人阅读

案情梗概:

张小姐和李先生认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有十余年,二人在李先生第一段婚姻结束后,已计划结婚,在二人的朋友眼中,二人俨然就是一对夫妻,后因李先生一些个人问题,二人发生争吵,导致分手。后李先生结识了赵某,因赵某为其生有一女,李某遂与其结婚,婚后二人生活不合,发生诸多争吵,李先生又与李小姐取得了联系,一次偶然的相聚,酒后二人发生了关系,后来李小姐便怀孕了,而且是双胞胎。李先生得知此消息后,非常的兴奋,坚持要张小姐留下孩子,并承诺他会与现在妻子赵某离婚,与李小姐再婚,二人一起抚养孩子。张小姐信以为真,便安心养胎,李先生起初的时候也是悉心照顾,对张小姐百般呵护,可是六个月后,就突然变得不闻不问,张小姐多次联系也不回应,李先生性情的突然转变让张小姐甚是迷惑。转眼间到了张小姐生产的时候,这时候李先生还是不闻不问,只是在孩子生下来后,托朋友给张小姐带去10万元支票。李先生的态度让孩子那个小姐很是气愤,身为孩子的父亲却对孩子不闻不问,拥有千万身价,却不肯为亲生儿女多花一分钱 ,为了维护刚刚出生的子女的合法权益,张小姐找到了我,委托我代为处理其子女抚养费问题。

处理结果:

经过对事实的了解及与对方当事人的商谈,通过本律师的努力,最终为张小姐及子女索赔40万元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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