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徐备芳律师
徐备芳律师
广东-深圳
主办律师

离婚纠纷案件

诉讼2013-05-15|人阅读

原告刘小姐诉被告丁先生离婚纠纷案件经过调解结案。我代理原告刘小姐一方。 原告与被告均不是深圳本地人,但是不想回老家办理离婚事宜,且被告被采取刑事处罚了。原告想要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经了解原告在深圳居住超过了一年,而被告又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所以我们认为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请求判令离婚,且孩子归原告抚养。通过庭审的努力,与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离婚,并且孩子也如原告所愿归其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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