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亓玉晶律师
亓玉晶律师
上海-上海
主办律师

准确把握合同的性质以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当事人赢得最大的利益

其他2010-10-30|人阅读

2007年8月受当事人委托就其同广州市××广告公司之《户外广告购买合同》纠纷案件,向广州某法院提起诉讼。庭审过程中,我方(原告)同对方(被告)最关键的争议焦点是,广告发布时间从何时予以计算。由于《户外广告购买合同》的内容法律用语含糊,而且合同的主旨不明确,我的诉讼策略是,强调该合同是广告发布合同,而非广告牌租赁合同,因此广告发布的时间应该依照合同的一个条款即正式亮灯且我当事人验收合格为始。从这一点出发,进而推论出我当事人的付款时间,最后推论出被告擅自解除合同违约。

被告方律师提出了他的观点,从我当事人第二笔付款的时间来推论所谓的“正式发布日”,根据合同约定我当事人未依照合同约定付款,当属违约,被告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我当事人支付违约金。

庭审过程可谓唇 *** 舌剑,开庭时间从上午九点到下午十二点四十五分,我差点没赶上回上海的飞机。

通过这一系列的逻辑推论,法院最终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被告返还原告未发布的广告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48万元。

一审后,广州公司上诉,二审广州中院维持原审判决,驳回广州公司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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