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系青岛市某货柜公司的员工,在单位工作十余年,后因工作事宜被公司派至闲置的办公楼工作,双方由此产生劳资纠纷。
我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当事人的工作相关情况,为其寻找正确的仲裁方向。该案经过劳动仲裁,后又诉至法院来解决。经过我的努力,最终法院主持下,K和公司达成和解,公司一次性支付K某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拖欠的工资共17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