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某王小姐的丈夫李先生投保了某公司一份意外保险,意外死亡保险金10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10000元。后来,李先生因驾驶摩托车意外死亡。
保险公司以李先生驾驶的摩托车的行驶证超过有效期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王小姐与其年仅8岁的女儿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了另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员作为代理人帮助她们打官司。该代理人向法庭提出了要求保险公司支付10万元保险金的请求,同时认为这个官司很简单,没想到的是,本以为铁板钉钉的官司,想不到一审法院判决王小姐败诉,支持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行为。
一审判决后,王小姐找到文律师。文律师仔细查阅案卷后,认为保险公司拒赔无理,代理王小姐提出了上诉。
在二审中,文律师帮助王小姐据理力争,即便无证驾驶是事实,但是案件的各种证据材料都说明不了保险公司事先有向投保人李先生解释、说明保险合同的各项条款,因此,保险合同中对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利的条款无效。
法官采纳了文律师的观点,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向王小姐及女儿支付10万元的保险金。
律师提示:
保险官司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代理,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官司是非常专业的民事诉讼,一般人看不懂保险合同条款,不清楚保险公司的经营运作,只有精通保险和法律的专业人士才能帮助当事人有效地维护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王小姐一审中没有聘请专业律师,而是找了一个所谓熟悉保险的业务员代理,不仅导致一审败诉,而且遗漏了另一项10000元的医疗保险金的诉讼请求,对于这部分的保险金,在二审中法院不可以直接判决,而必须由当事人重新起诉才可以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王小姐本来想省一点律师费,想不到反而把事情弄得更复杂了,这就是因为没有专业律师的帮助和知道造成的麻烦。
所以,提醒各位消费者,如果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建议请专业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