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成功代理两起劳动争议案
日前,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张某、赵某与某日资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作出裁决,不支持申诉人的主要仲裁请求。张某、赵某原系某日资企业的员工,因严重违纪,被企业辞退。两人不服,分别申请劳动仲裁。站长作为企业的代理人,依法收集证据,代理出庭,履行了律师职责,代理意见被仲裁庭采纳,有效的维护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