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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锋律师
刘锋律师
广东-广州
主办律师

公司员工集体索赔,劳动争议经历三个阶段公司最终支付最少赔偿.

劳动争议2013-12-04|人阅读

广州xxx公司是一个大型码头公司,2009年10月聘请刘锋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刘律师通过对公司运作管理的深入了解,首先认为公司最大的风险就是劳资关系,第一时间向公司提出了治理方案,针对公司的情况完善各项劳动管理制度,堵住漏洞,公司按照律师方案采取防范措施,有效的防止了新的劳动争议的发生。但2009年8月因公司之前缺乏劳动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长期以来存在签订合同不规范等诸多问题,最终发生有十余人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向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涉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加班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失业救助金等,总金额达160多万元。

公司将此案移交给刘律师处理,并特别授权刘律师代表公司应诉。接受委托后,面对巨额的索赔,刘律师认真分析了案件,与公司积极沟通,寻找公司有利证据和法律依据,提出合理的抗辩,被仲裁委员会采纳,仲裁裁决公司支付共计19万元的款项给十余位劳动者,首战取得理想的诉讼结果,直接为公司打掉141万元的赔偿额。

仲裁裁决后,刘律师建议公司仅对有争议的三位劳动者提出起诉,其他劳动者裁决结果建议支付,公司按照刘律师建议操作。不想劳动者全部起诉一审法院,刘律师继续代表公司进入一审审理阶段,始终以公司利益为重,尊重事实和正确使用法律,向一审法院陈述公司合理合法的抗辩理由,一审法院最终以仲裁裁决为基础,适度调整了劳动者的赔偿数额,总金额25万元。

一审判决后,劳动者仍不接受,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此案前后长达两年之久,刘律师自仲裁以来,不断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帮助公司减少损失,力主以调解为重,但因劳动者原因,始终无法达成调解意向,此外,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以来,已为公司健全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用工)风险防范措施,此案后公司未再发生劳动争议案件,为公司正常经营起到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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