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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宝龙律师
骆宝龙律师
浙江-杭州
主任律师

骆律师使死刑犯改判15年

刑事辩护2012-03-09|人阅读
“君临”组织卖淫案重审改判
两犯保住了脑袋
1999年10月20日《都市快报》头版 记 者 赵 缨
本报讯 步杭城芭堤雅后尘,君临宾馆桑拿中心负责人也因组织卖淫罪被判一死一缓(本报曾于3月18日作过报道),如今在二审中,重审判决于日前下达:原判组织卖淫罪名不成立,林某和黄某以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判有期徒刑各15年。
当初两犯被判一死一缓后,提出上诉。现代律师事务所接下了该案。骆宝龙律师研究了案情后认为,林、黄两人以组织卖淫被判死刑有不当之处: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不符、证据不足、定性不当、量刑过重。浙江省高级法院充分采纳了律师辩护意见,于6月22日作出终审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杭州中级法院重新审判。不久,杭州中级法院重新组织了合议庭,认为律师的辩护意见成立。凌、王两人表示会积极改造不再上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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