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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才律师
刘庆才律师
广西-桂林
合伙人律师

合同未签订,定金须退还

房地产2016-09-15|人阅读

合同未签订,定金须退还

实践中,很多人错误认为,只要买房人未按照开发商要求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购买房屋,则所交的定金不予以退还,开发商经常以此没收买房人的定金。事实上,即使买房人不购买房屋,定金还是要退还的。

本律师近期代理了一批因不签订合同而引发的定金纠纷案,尽管未签合同的情况不一,但有一个共同点,都是由于双方对合同的条款无法协商一致,导致合同未能签订,买房人在纠纷发生后,就及时委托本律师代理,在本律师指导、帮助下,做好了诉讼前的证据收集、准备工作,诉讼法院后,法院依法支持了买房人诉讼请求,判决开发商退还定金。

桂林律师 刘庆才

201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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