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原告女方小李与被告男方小赵均不是大连本地人士,两人均为高中毕业,系70年代中期生人。两人均聪明能干吃苦耐劳。经过多年打拼,小李和小赵小有成就。一人负责承包装修工作及具体组织施工,一人另外负责塑钢门窗业务。十年婚姻,两人熟知对方的脾气性格。这两年由于小赵的母亲从南方老家来到大连,小李不会与婆婆相处,造成很多矛盾。小李坚决离婚,小赵坚决不同意。于是小李离开家在外居住,周末及平时能安排好时间情况下,都尽量亲自接送孩子上学放学或上课外班。
二、代理工作
一方面与小李分析法院能否依法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离婚究竟是执著本意还是可能给对方机会,双方共同继续努力维持好婚姻。另一方面,征得小李同意,起诉前多次代表小李与小赵协商相关事宜,决定在诉讼中代表原告实现利益最大化,决定坚持离婚还是撤诉和好。
三、案件结果
在法院开庭审理中,法官让双方充分陈述主张离婚和答辩不同意离婚的事实与理由。代理人也站在原告的角度从法律及事实方面明确原告之所以主张离婚的依据。被告庭审中态度诚恳,自省自己在婚姻内的不足。最终原告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