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汤喜友律师
汤喜友律师
广东-广州
合伙人律师

代理双弧线商标案彻底胜诉

商标法2021-11-05|人阅读

原告利某公司(LEVI STRAUSS & CO.)诉被告珠海市百某商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皓某服饰有限公司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案号(2019)粤0104民初40239号,认为被控牛仔裤后兜V形线迹图,构成侵害双弧线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2020年1月,一审判决全面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二被告连带赔偿5万元经济损失,并停止侵权。被告不服该一审判决,委托汤喜友律师提起上诉。

汤律师从四个方面,综合论述了被告的理由:

一、上诉人被控牛仔裤后兜V形线迹与倒五边形口袋边线痕迹连为一体,实用性与装饰性功能相结合,并非商标性使用,一审判决对上诉人此重要抗辩理由毫不理会,径直判决无理。

二、涉案双弧线商标图形普通,通用性强,作为商标不具备显著性,更不具备知名度。

三、即使不考虑前述理由,上诉人被控装饰V形线迹图与涉案商标双弧线图形也有区别,V形线迹图从底部中间向两侧往上延伸,且左边线迹从底部向上延伸时有皱折,左右并不完全对称,而双弧线商标图从底部中间向两侧往上延伸,接近终点时掉头向下,形成类似飞翔海鸥形;被控装饰V形线迹图真由缝纫虚线构成,与商标双弧实线图区别明显。

四、上诉人被诉产品使用JUESHICHE商标,与被上诉人产品使用商标情形区别明显,不致造成消费者混淆。

2020年11月11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以(2020)粤73民终3119号民事判决书,认为被控线迹图虽与双弧线商标视觉上有相似之处,但双弧线商标无证据表明有知名度,且被控牛仔裤多处使用自有商标,以一般公众注意力,不致导致二者混淆,从而依法改判,驳回一审全部诉讼请求,汤律师代理被告抗辩,取得了全盘胜诉。这个案件,汤律师以雄厚的商标法专业知识、充分的说理、雄辩的口才,成功说服二审法官,是全国法院近两三年以来,利惠公司碰到的少有的商标起诉彻底败诉案件,创造了一个抗辩完全成功的奇迹。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汤喜友律师
您可以咨询汤喜友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