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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治钢律师
孙治钢律师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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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最大涉黑团伙成员张某被指控五个罪名,法院最终认定两个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案。

刑事辩护2010-09-23|人阅读

侦查阶段:

新邵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新公刑诉字第(2006133号第47页公安机关认定张某涉嫌五个罪名,分别为: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

审杳起诉阶段:

本辩护人审查全案材料认为张某被指控的某些行为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于是向检察院出具意见书,最终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新检刑诉(2006127号第48页指控张某四个罪名分别为: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检察院采纳辩护人部分意见将公安机关认定的寻衅滋事罪剔除。

审判阶段:

本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某些罪名并不成立。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最重的两项指控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不成立。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06)新刑初字第139号第129页最终判决张某非法拘禁罪有期徒刑1年,赌博罪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合并执行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此案取得了很好的辩护效果,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及其家属对辩护较果甚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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