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赵江涛律师
赵江涛律师 在线
北京-北京
合伙人律师

以出具借据形式预支工程结算款是民间借贷吗?

债权债务2023-12-13|人阅读

【案情回顾】

李某与刘某系朋友关系,刘某自2004年始挂靠在股东为李某夫妇的甲公司名下对外承包工程。2018年4月11日,刘某签字确认《借据》一份,内容大意为:今有刘某向李某借款190万元,借款人要求出借人李某将此借款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刘某账户182.4万元,现金7.6万元,此款本人已收到,归还日期2018年5月11日。本人刘某借李某上述款项用于资金周转。如资金挪作他用或未按期还款,本人自愿每月支付借款总额4%的款项作为违约金。后李某持借据、转账记录等证据要求刘某偿还借款。关于上述借据款项,刘某认可收到,但主张并非借款,系预支付给工人的工程劳务款,签订借据仅是双方之间多年的交易习惯。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刘某系多年朋友,刘某挂靠在李某夫妇共同经营的甲公司名下对外承包工程多年,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刘某对外承包多项工程项目,工程结算款系甲公司回款扣除相应管理费后再支付给刘某,且多笔结算款均发生在涉案借据产生前后。通过双方提交的资金往来流水可以看出,李某及其配偶、甲公司与刘某之间还存在经常性涉及工程结算款的资金往来除涉案借据外,刘某还提交了与涉案借据内容形式基本一致的多张借据。故从双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借贷”过程和该案所涉事件特征来看,刘某抗辩双方系以借款名义预支劳务费符合该案实际。因此,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涉劳务款预支的工程承包领域民间借贷案件具有以下特征:第一,难以通过账目等证据材料辨认款项性质。工地人多事杂,工程款付款主体多,款项支出频繁,付款节点不规律,当事人往往账目保管不当或提交不全,法院难以通过账目等证据材料辨认款项性质,承包方举证难度进一步加大。第二,关联建工行业劳动者权益保护,社会影响较大。建筑行业工人流动性大,多未签订劳动合同,当承包方与发包方出现合作矛盾,发包方持借款单诉请还款时,承包方举证借款单所载款项实际系用于预支工人工资存在难度。

本案中,李某通过向法院提交借据及转账凭证来举证涉案款项系借款,刘某则抗辩借据所载款项系预支的工人工资并已经进行发放。基于该类案件的上述特征,法院一般会结合当事人陈述及在案证据综合认定涉案款项性质。通过双方提交的银行流水、多张类似借据、当事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及交易习惯,再结合工程承包实践中以借款方式支付工程款或劳务费较为普遍的现象,法院最终采信刘某的抗辩,认定涉案款项性质并非借款,而属于以借款凭证形式预支的工程结算款。

律师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借条出具人唯有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款项系工程结算款等其他性质而非借款,方能免于承担还款责任,否则将按照借条约定承担责任。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合伙人协商将投资款转为借款,是投资关系还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赵江涛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金融机构合规部主任,在京职业20余年,办理各类疑难、复杂争议案件上千件,始终以专业、诚信、高效、严谨、
#债权债务
人看过
合伙人协商将投资款转为借款,是投资关系还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雇员对外出具的欠条,公司应否承担还款责任?
赵江涛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金融机构合规部主任,在京职业20余年,办理各类疑难、复杂争议案件上千件,始终以专业、诚信、高效、严谨、
#债权债务
人看过
雇员对外出具的欠条,公司应否承担还款责任?
一张“借据”改变双方的法律关系,重新划分双方的权利义务
赵江涛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金融机构合规部主任,在京职业20余年,办理各类疑难、复杂争议案件上千件,始终以专业、诚信、高效、严谨、
#债权债务
人看过
一张“借据”改变双方的法律关系,重新划分双方的权利义务
夫妻一方借用他人信用卡并签订《借据》,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吗?
赵江涛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金融机构合规部主任,在京职业20余年,办理各类疑难、复杂争议案件上千件,始终以专业、诚信、高效、严谨、
#债权债务
人看过
夫妻一方借用他人信用卡并签订《借据》,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吗?
变更公司类型企图逃避债务,还需要承担责任
赵江涛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金融机构合规部主任,在京职业20余年,办理各类疑难、复杂争议案件上千件,始终以专业、诚信、高效、严谨、
#债权债务
人看过
变更公司类型企图逃避债务,还需要承担责任
赵江涛律师
您可以咨询赵江涛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