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李美律师
李美律师
山东-济南
主办律师

劳动仲裁

仲裁2012-04-19|人阅读

20113月,赵某、刘某、杨某三人申请劳动仲裁案。事由:某物业公司没有给三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保险,经催缴未果。故要求律师代理追索。京鲁律师代理后,收集相关事实劳动合同证据及工资证明,申请劳动仲裁。开庭后,对方作为一家有名的大型物业公司,迫于对名声的考虑,最后答应调解,给与三人总计近4万的赔偿款。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