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马相龙律师
马相龙律师
山东-济南
主办律师

学生伤害事故成功案例

其他2009-04-27|人阅读
  李某在某实验小学上学,现年八岁。2008年10份的一天上午,李某被家长送进学校,上完第二节课时,他突然回家啦,在半路上被停放的摩托车砸死。死者家长就向学校讨个说法,并委托本县的知名律师参与调解,经过几天的调解,学校却拒不承认李某那天进学校,也就是不承担赔偿责任,该案一时陷入僵局。 后来,李某的父母委托我为其全权处理该事故,本人通过和报社的记者联系,去和学校交涉事故处理问题。到学校后,律师和记者对学校的管理现状进行拍摄,如监控设施、上课前后大门口秩序等,然后就去教室对其同班同学进行采访,李某是不是进学校了终于水落石出,学校也非常的紧张,不得不承认学校的管理存在问题,表示愿意适当赔偿,最好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和死者家长达成赔偿协议。 对于该案能成功解决,我觉得有以下方面可以借鉴: (1)当时人如何聘请律师的问题。作为当事人选择律师非常关键,不能看广告还要看办案的实际效果,也不能想当然的认为年轻律师不如老律师,和律师接触时应该充分听取其对案件的观点以及如何达到最终的效果,这是判断律师能力大小的重要方面。 (2)要借助媒体的力量。有时律师取证不是非常的顺利,特别是政府、企事业单位,他们一般不会配合律师的取证工作,但是媒体就克服律师取证上的不足,容易取证。在本案中,媒体的力量是至关重要的。 (3)律师应当为当事人及时取证。有些证据事后很难取证,受利益的左右等,可以说稍纵即逝的,如果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就应该指导当事人立即取证。证据是调解和诉讼的灵魂,是成败的关键。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