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王波律师
王波律师
黑龙江-牡丹江
主办律师

土地纠纷案

债权债务2013-02-28|人阅读
2009年2月,王波律师接受韩*的委托,参加本案的调解及诉讼。 事实及经过如下: 此案发生在内蒙古**旗镇的一个边远农村。委托人韩*的母亲与父亲离婚后,远走他乡,父亲又于三年前意外死亡。韩*的唯一遗产就是父亲留给他的6亩土地。该地也在三年前改为了韩*的名字。因韩*一直在大连市打工,于是委托其叔叔韩**代为管理。而其叔叔将韩*的包地款据为己有,拒不交还给韩*,还扬言该地不经过自己的允许,谁(韩*)敢包出去!就是包出去,也要给搅黄了!严重损害了韩*的合法权益。另,韩**还蓄意设计韩*,让韩*的爱人在空白纸上签字,后自己又在该空白纸上填写上所谓韩*欠其款项的欠据,使该案复杂化。后,经王波律师的不懈努力,在邀请该村委会调解委员会参与,并敦促韩**还款的情况下,矛盾双方经过多次磋商,最后达成共识并制作了调解书,韩**将包地款归还给韩*,并此后不再参与该地的发包。此案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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