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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方明律师
朱方明律师
广东-广州
主办律师

非法侵入住宅案-我为你辩护

刑事辩护2014-03-14|人阅读

案情简介

2013418日被告人张某某之间的经济纠纷,当得知胡某某的丈夫将公司员工的手机摔坏后,持砖头到胡某某家,砸开防盗门后闯入室内,推倒电视机,打砸空调柜机,并用砖头打击前来阻止的胡某某,随后离开现场。经鉴定,胡某某操作程度为轻微伤(重型),财物损失1370元。

同年4月27日,张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在法院审判阶段,张某家属委托朱方明律师为张某的辩护人。

办案实录

经过仔细阅卷,会见被告人,认真核实每一个细节,朱方明律师认为,就案情及证据而言,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是成立的,被告也认罪,所以辩护的重点应放在从轻和减轻情节。

除自首情节外,通过调查发现,被告人一贯表现良好,作为一家审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提供各类就业岗位38人,年上缴税收100多万元,作为领导和核心成员承办的所在地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造价审计工作获得省、市、区三级移民主管部门的通报表彰。案发后,被告人悔罪态度诚恳,一直向被害人及其家属赔礼道歉,请求谅解,愿意赔偿被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而在案件引发方面,被害人的丈夫具有重大过错。

庭审中,朱方明律师据此提出按实际羁押日期量刑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的采纳。在足月的年初三,被告人回到了家里与亲人团聚。

办案心得

虽然案件处理结果,委托人、被告人相当满意,但掩卷之余,朱方明律师的心情仍然非常沉重。近年来,由于经济纠纷而引发的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等刑事犯罪呈不断上升趋势,被告人多是经济纠纷中的受害者,往往因为一个举措失当而深陷囹圄。而作为经济纠纷案的另一方,多是负有偿付义务的责任人。如果按照诚信原则履行义务,这样的刑事案件或可避免。伤人一千,自损八百,双方都为此付出了代价。

令人欣喜的是,国家正在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相信经济运行环境在一段时期后会有所改善。作为律师,没有类似案件,并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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