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周文峰律师
周文峰律师
湖南-长沙
主办律师

挪用资金罪

刑事辩护2010-10-26|人阅读

委托人赵某系福州* *药业有限公司湖南地区经销商,因赵某拖欠* *公司货款未还,20051129* *公司以其涉嫌挪用单位资金罪向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并于当日刑拘。我方接受委托后,1228为其办理取保候审,2006919,福清市公安局以犯罪主体和客观行为不构成犯罪下达(2006031号《撤销案件决定书》并下达融公经字(2006000021号《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退还保证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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