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谢红律师
福建-三明
主办律师
律师两小时办结涉外在三明离婚诉讼!
离婚
2017-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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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2001
年经人介绍与香港的张小姐相识,随后在三明市梅列某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2006
年陈先生也加入香港籍并前往香港,但之后因性格不合,陈先生遂于
2007
年底返回三明居住至今。考虑结婚登记在三明,在香港离婚不但手续复杂而且费用高昂,因此两人商量在三明办理诉讼离婚。
陈先生遂委托福建枫桦律师事务所的谢红律师代理本案。考虑到张小姐现居香港,在三明停留的时间只有一天,谢律师在起诉前就与梅列法院预约立案时间并陈述了案情和当事人情况。考虑到当事人情况特殊,梅列法院也给予了极大支持,立案后立即移交给承办法官,当日上午就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法院立案到出具调解书,整个过程仅用了两小时!
当事人双方对此都十分满意,连声感谢法官和谢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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