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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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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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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

刑事辩护2011-03-15|人阅读

交通肇事罪

作者赵玉倩

200109月,我接受涉嫌交通肇事罪刘某家属的委托,担任其涉嫌交通造事罪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我楚雄市检察院拿到了起诉意见书,又到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当事人一脸的悔恨,一再说到,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自己太大意了,没有看清是个人半蹲半站在超车道上,当时碾到人时,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同车坐副驾驶的人发现了,要求停车,当事人就一直前行200多米才停下,下车回转几步,心里非常害怕,也不敢看,慌张驾车而去。“我不是有意要逃逸啊!”当事人痛苦地说到。

开庭时间很快定了,我也到市法院查阅了案件的证据材料。肇事逃逸,还喝了酒,当事人的犯罪情节很严重,形势不容乐观。

开庭辩护时,我抓住了被害人也有过错,作为我的辩护重点,这样无论从量刑还是民事赔偿,对我的当事人都有利,法官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当事人家属也明确表示要求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过反复协商,当庭达成赔偿协议。我的当事人被判处了缓刑,又一个家庭得到了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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