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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会广律师
郭会广律师
河北-保定
主办律师

人身伤害案件:游客摔伤旅游公司担责

损害赔偿2013-09-05|人阅读

案情简介:

2012819,原告与亲属、朋友等到涞源县空中草原景区旅游,在第一被告处购买门票后进入空中草原。原告向第二被告购买马票后,第二被告为原告提供马匹骑乘,同日下午两点左右,因其工作人员第三被告未尽到注意义务并疏于保护,马匹受惊,将原告从马上摔下。事后被立即送往涞源县医院,但因伤情严重,第二天返回北京,经北京丰台南苑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总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侧第4-7肋骨骨折等。2012123原告经保定市法医鉴定中心综合评定分别为九级、九级伤残。20121217原告委托本律师将各被告诉至保定市涞源县人民法院经本律师组织证据并开庭等,201348保定市涞源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8余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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