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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正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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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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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某高考代考案不予批捕

刑事辩护2015-11-24|人阅读

马某某为广东某名牌大学的在读研究生,在2015年6月的江西高考中,不慎涉案,因参与代考,被南昌警方刑事拘留。

其父亲接到公安局的通知后,从外省赶来南昌,找到了我。向我叙述案情时,不时表述孩子的优秀,以及自己内心的难受,这让我感到内心压力很大。一个在读的名牌大学研究生,因为这次代考可能学业不保,甚至面临牢狱之灾。

从法律上分析,当时的法律对代考并没有入刑,所以不能以代考为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高考是神圣的,在高考中舞弊,不予以惩处则无法给那些潜心苦读的学子一个交待。

马某某被刑事拘留的罪名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我去会见时,他交待自己并没有伪造行为,在考前,组织者曾让他提交了自己的照片给他们准备考试的证件。这样说,马某某最大的可能就是因为提交了照片,为他人伪造居民身份证给予了帮助,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从犯。从这个角度分析,他的社会危害性相对是较小的。

作为其侦查阶段的辩护人,立即起草《取保候审申请书》,从马某某所触犯罪名的性质、马某某在事件的地位作用、马某某在校学生的身份角度,提出了取保候审的要求,认为取保候审不仅有利于保护马某某的合法权益,对其今后的学习、工作减少影响,而且也可能节省司法资源,羁押一个情节极其轻微、无须关押的人,其实就是在浪费国家的财富、浪费国家的人力资源。

公安局很快回复,高考舞弊案件在江西影响恶劣,领导不同意取保候审。我跟办案警官说,什么时候报检察院批捕,一定要告诉我,我得将我的意见向批捕的检察官说一下,看他们是什么看法,是否同意我的意见。

马某某羁押近一个月,案件才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审查批捕期间,我将自己的观点梳理了一下,形成书面意见,签名递交给了审查批捕的检察官。第二天,我还特意打电话给检察官,怕他没有认真看,他说你的意见我已经看了,会慎重考虑,并向领导反映。

2015715日中午午休后,发现有几个未接来电,回过去原来是办案警官的电话,告诉我马某某的案件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让我通知家属带好相关材料来办取保候审手续。

顿时觉得内心非常轻松、非常开心,能够为自己的当事人、一个无助的大学生以及他那年老的父亲尽自己的力量,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确实是一件非常让人开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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