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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懿邈律师
张懿邈律师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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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赢商家潜规则储值卡内剩余款要退回

名誉/肖像/人身权2016-05-26|人阅读
(以下为采摘于报社)昨日,青羊法院就市民蒋女士状告成都某干洗店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终于,通过法律途径,蒋女士拿回了储值卡里的700余元剩余款及对方赔偿的100元工商信息查询费,但其提出的因维权而造成的损失8000元赔偿法院并未支持。得知判决结果后,蒋女士表示不满意,她将上诉。   “法院支持了我们所提出退款的诉请,代表着对方在庭审时说我们‘无理取闹,滥用司法权力’的说法完全不成立,也意味着该干洗店拒绝退还储值卡余款的这一做法侵犯了消费者权利的事实属实。”蒋女士的代理律师张懿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法院以他们“没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因维权受到了损失”为由未支持8000元赔偿款的请求,但他们已经取得了最初希望的诉讼效果。“不管是在洗衣店,还是其他商店,商家所称的储值款存进卡里就无法取出是行业‘潜规则’这一说法,是不会得到法律认同。因此,这个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自己的权利受到商家侵害时,一定要敢于到工商部门及法院主张权利。”张律师说。   然而,作为当事人,蒋女士却对最终的判决结果有些不满意。昨日15时,记者联系上了当时尚未知晓结果的蒋女士。从记者处得知情况后,蒋女士立即说道:“我不满意这样的判决,就像之前我说的那样,如果拿到8000元赔偿款,我会全额捐献给需要帮助的人,但现在这个结果没能真正对商家起到‘警示’作用。”与此同时,蒋女士表示,她将就此 出上诉。   事件回顾   2008年7月,蒋女士到位于**西路的某干洗店洗衣服,听从工作人员的建议后,蒋女士预存1000元办理了该店以后洗衣打6.5折的储值优惠卡。消费200多元后,她发现干洗店竟未征求消费者同意,单方面擅自涨价。不满干洗店这一做法的蒋女士提出退还卡里余款,但遭到对方强硬的拒绝。事后,蒋女士便将干洗店起诉到了青羊法院,请求判决干洗店退还预存款余额700余元;赔偿因维权而产生的工商信息查询费100元及其他损失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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