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程兰英律师
程兰英律师
湖南-常德
主办律师

手术操作不当,医院直接赔偿

损害赔偿2015-12-08|人阅读
2015年7月, 48岁的汤某因肾囊肿到某三甲医院求医,在医生建议下做了手术,术后第七天,伤口挤出粪样液体,进一步检查发现是结肠穿孔,在该院肛肠科未做手术保守治疗后痊愈出院。

住院期间,医院虽未要求其交纳肛肠科住院的费用,对赔偿一事却含糊其词,汤某及爱人多次找医院协商未果后,找到本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律师代理合同》并给本律师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复印并查阅术前术后的病历资料后,本律师认为,汤某的结肠穿孔完全是由于医生手术中操作不当造成的,但没做手术修复,说明损伤不大,遂向患者及家属分析了协商或诉讼的利弊、风险,征得他们同意后立即向医院发送《律师催告函》,阐明律师对医院医疗过错、汤某损害后果以及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看法,并明确表示希望协商解决。经与医院多轮沟通,并再次发送《对医疗损害处理的补充意见函》,在本所受理案件近两个月时,医患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除免除医药费外,患方另获得了九万六千余元的赔偿。

本案是患者痊愈出院,患者及家属自行找医院协商未成功情况下,律师介入后未经鉴定直接赔偿数额较大的案例,在与医院沟通过程中,医院相关人员多次表明律师对医疗行为的熟悉程度是促成本次调解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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