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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飞律师
张晓飞律师
陕西-西安
主办律师

一张照片引发的联想

其它2011-11-21|人阅读

一张照片引发的联想

妞妞今年已经八岁多了,一直嚷嚷着要去香港迪士尼玩。今年暑期一放假我就带她和妈妈一起去市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港澳通行证。照相、审核、缴费,一切办妥后,拿着《受理通知书》和《收费发票》先回家候着,约定的取证时间到了去指定地点取证就可以了。

昨天,离约定的取证时间还有几天,管理处的民警来电话了,告诉妈妈,妞妞户口档案上的照片是个男孩的,要去辖区派出所开个证明,然后拿给他审核。孩子小,还不到办身份证的年龄,啥时候有了照片在户口档案上呢?于是我就专门去了辖区派出所。户籍室的大妈态度挺好,听了我的陈述,查看了户口本和我的身份证,打开孩子的户口档案,档案上果然是个小男孩的照片。大妈问,孩子来了没有,照个照片。我忙说,孩子没来,但我带了孩子办港澳通行证时照的护照专用照。说着忙把照片递给大妈。她看了一下照片,说孩子挺漂亮。接着问道:这是你女儿吗?我连忙说,就是的。她抬头又看了我一眼,这一眼让我一下子反应过来了,她的意思是在问,难道仅靠这句话就能证明她是你的女儿吗?好在大妈没有在这件事情上做纠缠,及时更改了档案记录,给我出具了户籍证明。

从派出所到管理处,从管理处办完事回家,直到坐在工作室的椅子上,我的脑子一直在思考这件事。户籍室的大妈仅凭我的一句话,就给我出具了证明,更改了妞妞的档案,把我拿给她的照片上的小姑娘登记为妞妞,登记为我的女儿,哪万一错了呢?到那时,妞妞真正的爸爸妈妈发现了这个问题,如何去解决呢?到时妞妞真正的爸爸妈妈可能要比我们遇到的困难更大。如果户籍室的大妈不相信我说的话,非要让我证明我拿的照片上的小姑娘就是妞妞,就是我的女儿,我该如何去证明? 我想我当下所要解决的恐怕是后面这个难题。

首先我想到要去妞妞上学的小学开个证明,证明给孩子缴学费、接送孩子、参加家长会的就是我和我媳妇这两个人,这两个人就是妞妞的爸爸妈妈。后来一想,谁都可以给妞妞缴学费,不一定非要是爸爸妈妈;接送妞妞上下学完全可以雇人,我们俩有可能是妞妞真正的爸爸妈妈雇的,是小饭桌的老板跟老板夫;现在社会上有一个专门接受孩子雇佣参加家长会的新兴职业群体,靠参加家长会这一事实来证明也不可靠。算啦,即使我自己想通了,小学不一定就给开这样的证明,再说也放假了。这条路走不通。

接下来就是妞妞上过的幼儿园可以出证明。前几天我还见到了妞妞在幼儿园时的老师,她还认识妞妞。但是她只是一个小小班主任,这事要找园长,园长管的公章。园长认识妞妞吗?这事不敢想。算啦,另外想办法。

我们生活的社区总应该可以出证明吧。我跟社区办的人只打过一次交道,是给妞妞办医疗保险,他们当时也不要求见孩子,只需要有户口本和孩子跟妈妈的合影就可以了。这次去找他们,要是还要求出具户口本的话,这事也办不成,因为户口本上没有妞妞的照片。现在的问题不是说妞妞不是我的女儿,而是说我所指的这个小姑娘是不是妞妞。这事大了。

妞妞经常在家属区的院子里玩,有许多好朋友,我、妈妈跟她的好朋友的爸爸妈妈也都认识了,有些还变成了熟人,这些人总该可以证明吧,让他们每家都拿上户口本跟我们去派出所。但这些人又不是一级组织,派出所会信吗?

看来看去就只剩最后一招了,那就是做亲子鉴定。把公证处的人请上,全程录像取证。这一招是比较可靠的,法律上完全站得住脚。人家一般都是在闹离婚的时候出这一招,肯定是男的提出来,要争取在离婚战役中的主动权。但是,妞妞的妈妈是搞法律的,对这事比较敏感,她要是怀疑我在偷试阴招,为将来发动的战役做准备,那就麻烦大了。让我再仔细想想。不对呀,那要是万一做出来不是了怎么办呢?那就把一件事办成几件事了。一个馒头引发一场血案。这一招万万不能使。那咋办呢?找找关系试试。那就动用一下同学朋友的关系,花些银子,找找派出所的所长,给通融一下。

哎,当初是谁把别人家的小男孩照片给放上去的?这本来是派出所工作中出的错,反而是我们来求他们改了。你要是真的较真,不去求他们,你可以试试,妞妞暑假去迪士尼玩的事肯定就黄了。在中国,做一个普通百姓有多难!

公权力啊,你何时才能有所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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