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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洪涛律师
郑洪涛律师
北京-北京
主任律师

贩卖自己的银行卡就能赚钱? 小心变成犯罪分子的帮凶

刑事辩护2023-02-20|人阅读

“高价收购实名办理的银行卡”,

遇到这样的“好事”,你会心动吗?

如果在街头看到类似的小广告,不要以为这是“生财之道”,

下一秒可能就会成为犯罪分子的“神助攻”

,甚至会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案情:

27岁的小江被单位辞退后,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工作,日常生活格外艰难,某日在街上闲逛时,看到路边张贴着“高价收购银行卡”的小广告,一看有如此轻松的赚钱机会,小江便主动与对方联系,同意以每张卡800元的价格出售给对方,小江随即办理了两张银行卡,并按对方指示前往天津进行交付,后该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收取被害人款项高达50余万元,小江作为开卡人,被认为是诈骗的共犯被刑事拘留。

律师工作:

郑律师会见完小江后,了解到小江对用卡人使用该卡做何种用途并不知情,其不具有诈骗罪的直接犯罪故意;小江也没有与用卡人通谋,实施共同诈骗行为,因此,郑律师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小江不构成诈骗罪的取保申请。

案件进入检察院批捕阶段,小江涉嫌的罪名由诈骗罪改为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帮信罪”是电信诈骗中间最主要的一环,这一罪名随着电信诈骗的不断变异升级而衍生出来的。通俗来说,就是为电信诈骗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的统称。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犯罪分子利用国内售卖卡主的电话卡通话及银行卡“跑分”,将骗取的被害人款项分散销赃。诈骗主犯很难被找到,但通过转账的银行卡主及通话的电话卡主因为实名很容易被找到,成为顶雷的“工具人”。在“帮信”中如果对电信诈骗的环节“明知”还“帮信”确实也应该受到惩罚,但其中也不乏大量的人有的“明知”但没有法律意识,有的甚至不“明知”但为了贪图小利也导致涉案,本案的小江就属于后者。

罪名变更后,郑律师与承办检察沟通,表示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详细规定了如何认定判断行为人“明知”,小江的涉案行为不符合“明知”中情形的认定,此次涉案的两张银行卡中只有一张涉嫌诈骗,小江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违法所得较少,又具有自首等情节,希望对其免于处罚。

辩护观点被检察机关采纳后,小江被成功取保候审,案件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认为小江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被判处刑罚,决定对其免于起诉。

律师小结:

“帮信罪”作为近几年最影响社会稳定的电信诈骗中间环节衍生出的新型罪名,其恐怖的杀伤力引起了大众的震惊。根据前段时间最高检公开发布的2022年上半年检察机关起诉帮信罪6.4万人,公布了帮信罪案发数量、起诉人员、行为方式及值得关注的问题等概括情况,其显示涉案人员的特点,包括年龄小社会经验少,或年纪长没有获得系统教育,甚至有大批量的在校学生陷入“帮信”。其中大多数人或认识到是犯罪但认为情节并不严重,或以现有的社会经验根本认识不到涉嫌犯罪,直到被起诉的时候悔之晚矣。因此,为避免发生相关的惩戒的发生,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当心和警惕,远离包括帮信罪在内的任何犯罪,拒绝助纣为虐,应成为我们的共识。

律师提醒:

切莫贪图眼前小利而触犯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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