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书
原告:甲,女,汉族,生于19xx年x月xx日,住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乙,男,汉族,生于19xx年xx月xx日,住四川省大竹县竹阳镇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 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的借款100万元及违约金10万元。
2、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2010年7月17日,被告因做生意向原告借到现金人民币8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双方约定还款时间为2011年7月17日前一次性还清。还款日期到了,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还款,被告没有偿还。在2013年3月15日,被告写了还款协议,加上利息共计为100万元整,还款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借款及利息,如果到期不还就另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被告至今也没有还钱,为了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及利息。特向x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