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相比普通离婚案件有两点特殊性,一是管辖法院问题,二是开庭地点不能在法院,而是要在监狱内开庭。去法院立案起诉时,因对法条的不同理解,两区法院均推脱不给立案,后经律师研究,根据原告的户籍所在地另选法院并成功立案。开庭当日,律师陪同法官及当事人进入党家庄监狱,狱政科给找了间房间作为临时法庭,顺利开庭。
由于原被告双方分居满两年,法官最终一次性判决了两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