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案/股东涉嫌职务侵占案
摘要:
小股东认为大股东侵吞公司资产,要求查阅公司账目不准,欲报警获得股权分红。作为小股东的代理人,通过律师函、谈判(未经司法程序),便为小股东获得股权转让款及分红800万元。
案情:
北京某设备检测公司,成立于2003年,原始股东4人,经过9年的发展,公司资产达2000万元。随着资产的累积,各股东经营理念的差异,矛盾日益突出。
2011年10月,小股东提出查阅公司账目,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切实分红,大股东拒绝。
2012年初,小股东查出大股东私自开具公司支票为家庭成员购车、购房,且产权均为个人,因念及创业情结,小股东暂不想追究大股东的刑事责任。在反复开会,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小股东委托张学琴律师提供解决方案。
律师工作:
2012年3月12日,张学琴律师接受小股东委托,
2012年3月14日,律师查询该公司工商档案;
2012年3月16日,律师向公司发出股东查账申请书;
2012年3月20日,律师准备股东知情权纠纷案起诉材料;
2012年3月22日,律师向公司及大股东发律师函;
2012年3月26日,大股东同意和谈解决;
2012年3月26日,律师起草和谈方案、小股东股权转让协议;
2012年3月30日,律师代表小股东与大股东进行谈判,当日即确定小股东股权转让协议全部条款;
2012年4月5日,小股东与大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当天支付80%股权转让价款;
2012年4月11日,律师完成该公司股权变更的全部工商登记文件;
2012年4月13日,律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2年4月20日,领取股权变更后的新营业执照;
2012年4月24日,小股东收到股权转让价款尾款,律师圆满结案。
该案历时1个月12天,小股东成功股权转让,快速获得股权转让款及分红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