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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琴律师
张学琴律师
北京-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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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人赔偿案 现金为王

其他2013-06-20|人阅读

植物人赔偿案 现金为王

案 发 地:丰台

案 由: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赔偿

代理律师:张**律师

案情:

2012年10月18日,古某因未系安全带从井架上掉下跌入井底,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经单位一路闯红灯紧急送入医院抢救,诊断为植物人,古某家属索要200万元赔偿,单位无力承担,协商不成,委托本律师进行妥善处理。

植物人赔偿案,赔偿数额巨大,处理难度大,如果处理不好,双方矛盾会更深,还会引起局部范围的不安定,甚至是更大的麻烦。

古某家属很激动,动不动就威胁单位,赔偿不到位,就让工地工人罢工、找各上级公司,各部门投诉。为了安抚古某家属,律师5次去医院当面沟通、咨询病情,在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古某家属缓和下来,也同意将赔偿额度降为150万元,此时单位赔偿额也提高到90万元。

差距依然很大,我用尽一切言语、方法去劝说古某家属接受和解方案----现金为王,并且我多次建议他们去咨询律师。

对于单位来说,自从古某入医院,一路闯红灯,竭尽全力抢救,已经花费了近30万元。单位是个小公司,再拿出一大笔钱来赔偿,的确困难,单位坚持自己的赔偿数额,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宁愿走法律程序。

对于古某家属来讲,走法律程序既漫长,又不一定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如果能够尽快和解,对双方来说都是有益无害的。

咨询完多位律师,古某家属高兴的回来了,庆幸自己遇到了好人肯出钱赔偿。古某家属对单位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一再称赞我的委托人是好人,请好人做到底,再多赔偿点吧。

对于古某的后期治疗、护理等费用,任何计算标准,都只是文字,只有真真正正打入卡中的数字,才是真实的。

为了尽快化解双方的矛盾,和解结案,我不停的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终于,单位主动提高了5万元赔偿额,在我的再三说服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

本案完结共用20天,结局很圆满,通过律师的努力,我让单位心甘情愿的支付了95万元赔偿,并表示以后有时间有钱还会去看望同乡的古某家属;而古某家属则带着感激委托人的心态满意的回老家了,并称委托人是好人定会有好报;而我通过我的努力、耐心与执着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感谢与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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