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赵俊峰律师
赵俊峰律师
河北-邯郸
主办律师

拆迁案件中的忧与喜

其他2013-03-21|人阅读
“三年大变样”的风吹到哪里,那里就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哪里就面临着拆迁,拆迁就会有规划,有图纸,也就有实际占用和图纸不符的情况出现,在2011年初我就接了这样一个案子。

邯郸市某县因要建设进城大转盘占地与郝某协商占地补偿达成协议并占用,与在郝某里面的李某也达成了占部分地的拆迁补偿协议,李某很乐意,因为建成后,李某可以有临街门市,达成协议后,李某很快就办理了新的房产证,四至中就有临街一面。

然而,实际的施工中因并未用完郝某的地,郝某也把补偿款退了部分回去,并申请了土地证,由于郝某的土地证四至与李某的证有重复的地方,并且李某坚持反对给郝某发土地证,郝某的土地证迟迟不给下发。

邯郸律师赵俊峰接手该案后,将该县政府诉至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因李某的土地证四至有误,法院依法判决该县撤回李某的土地证(修正后发放)办发了郝某的土地证。

案件胜诉的关键是找准切入点,运用法律和事实证据,达到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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