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刘淑静律师
刘淑静律师
湖北-武汉
主任律师

代位权继承

继承2014-07-23|人阅读
罗某的母亲在外公外婆之前去世,外公外婆去世后,罗某对外公外婆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罗某委托我起诉其他继承人,在起诉过程中,其他继承人证明对被继承人承担了全部赡养义务,因我方当事人罗某常年居住在外地,因此未尽赡养义务,我方承认以上事实,但举证证明多次探望关心被继承人,给被继承人极大的精神慰藉,因此,法院酌情判决罗某继承40%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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