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王小庆律师
王小庆律师
陕西-西安
主办律师

交通事故诉讼中被害人死亡

损害赔偿2011-01-29|人阅读

事实部分:

激愤的当事人,已将正在营运的肇事出租车拦截几次。交通事故属意外谁也不愿发生,然而事实已经发生,造成受害人住院长达半年之久,医生已向闭合性颅脑损伤的老人下达了死亡通知书,儿子为了挽救父亲的生命,贫寒的家庭已支付12万的医疗费,在无法承担解决的情况下,无奈的当事人委托我向肇事方依法索赔。

案件在诉讼中让我预料的事发生了,搜骨嶙峋的老人在也支撑不了解脱了。

诉讼挫折:

死亡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被抚养人费用等共计16万元,增加诉讼请求后当事人却无法缴纳诉讼费用,而我考虑的是怎么为当事人拿到即得利益,我向当事人解释再多的赔偿拿不到等于零,拿到的才是你的利益。我劝当事人向法官申请调解,调解非常顺利12万元一次性支付,案子在一波后转入平静。委托人当晚要求肇事方增加一万元的赔偿,第二天肇事方反悔协议,将案件推入两难。最后改案以11万5千元判决胜诉进入执行程序 。

案件总结:

通过该案件代理,任何案件做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应充分预料胜诉的把握,应对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为当事取得即的利益,而不是望而却步的"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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