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斌律师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代理的东莞长安某塑胶公司诉深圳某电子公司货款纠纷一案,在起诉后,查封了被告公司的基本帐户,最后被告公司立即同汤律师代理的原告公司和解,并及时支付了货款。前后所花费的时间不足半个月。
一般人都认为,如果起诉对方要求支付货款,时间会拖得很长,但是在本案中,由于我方在起诉时,就申请了财产保全。结果本案在立案后,法院就及时查封了对方公司基本帐户及机器设备,最后,本案没有经过开庭,对方就立即同我方进行和解,并及时支付了货款,前后所花费的时间不足半个月。
因此,汤律师建议大家,在遇到货款纠纷时,应当尽快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