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滕某某家属因其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刑事拘留委托苏湖城律师及其团队担任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苏律师会见了滕某某并深入了解、研究了案情,认为本案滕某某并不构成组织卖淫罪。首先,滕某某最初洽谈租赁场地开办足浴按摩店时,欲开办的是正规合法的按摩足浴会所,并不涉及卖淫服务。其次,在会所正式营业前,滕某某即因涉嫌另一案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四处躲藏,其后亦是在会所正式营业前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主观上没有组织卖淫的想法,客观上没有实施也无法实施组织卖淫的行为。最终检察院采纳该意见认为本案现有证据认定滕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滕某某作出不予批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