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案例
屈用福律师
云南-玉溪
主办律师
亲办案例
律师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一诈骗犯罪被免予处罚
简要案情:2009年3月的一天,被告人刘某到位于某市**路三江饭店旁,用假冒伪劣的境界玉溪香烟68包,以每包84元的价格卖给被害人任某某,骗的人民币57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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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一故意杀人案件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证据不足,一故意杀人案公诉机关撤回起诉作者:屈用福律师2006年初,我接受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家属委托,法瑞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经过会见我的当事人和查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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