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阳律师
田冲律师
刘阳,安徽八里江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之一,该所合伙人,三级律师(中级职称),安徽省青年律师人才库刑事辩护成员。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损害赔偿、企业法律顾问等。 2013年4月27日,宿松县政法系统学习新《刑事诉讼法》三等奖。 2014年9月4日,论文《浅谈我国司法管理体制的改革》,在省法学会、省法官协会、省检察官协会、省检察官协会、省警察协会、省律师协会、省监狱工作协会联合举办的“深化改革与法治中国建设”座谈会荣获三等奖。2015年3月6日,刊载《安徽律师》2015年01期前沿。 2015年9月,入选安徽省青年律师人才库刑事辩护专业成员,并参加在安徽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是我的做人原则。法学院系统的理论学习培养了我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在担任律师助理期间全面、细致的学习了房地产方面的理论知识,并进行了大量的商品房买卖实务操作,尤其熟悉房屋买卖、租赁中的各个环节及法律文件,为走房地产专业化道路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同时参与了西安万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中海发展(西安)有限公司、西安海星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西安亚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外资)、陕西广合实业有限公司、西安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西安殷荣饮品有限公司(外资)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期间,积累了丰富的非诉讼法律服务的经验,在防范公司经营、运作过程中的风险方面尤为经验丰富。诉讼方面,曾代理了海星科技(上市公司)与中天建设集团工程款(涉及纠纷标的四千多万)纠纷案、某某投资有限公司与王某某的bot工程担保执行案(涉及标的480万)、西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服与李某、田某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到法院被驳回案(《劳动争议仲裁法》实施后西安市第一例因用人单位丧失起诉权而被驳回的案件),同时还代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积累的丰富的诉讼经验。在工作的同时尤为注重培养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理念,始终坚信:“天道有常,不以尧存,不为桀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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