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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蓉

李蓉律师

蒋艳超

蒋艳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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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蓉律师简介

毕业于四川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在劳动部门工作十余年,先后从事培训、劳动争议仲裁等工作,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员、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熟悉劳动法领域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劳动争议解决流程,对劳资纠纷的处理具有极为丰富的实战经验。 李蓉律师为人正直、真诚,专业知识扎实、办事认真负责。擅长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员工离职协商、集体纠纷谈判、企业用工方案设计、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企业用工方案设计、企业劳资矛盾解决、企业用工风险管控等。成功代理了众多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胜诉率高,得到当事人的广泛好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背景,能针对不同企业的实际用工情况,为企业出具更具针对性、便于实施的解决方案,已为...

蒋艳超律师简介

蒋艳超律师理论功底深厚,实践操作经验丰富,擅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房产纠纷、刑事辩护等。服务宗旨: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照事实和法律及委托人的授权,实现委托人合法权益最大化 实实在在,能够把事情办好,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当事人的感谢对我是莫大的欣慰 法律服务范围: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房地产纠纷、遗产继承、拆迁安置、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调解谈判、取保候审、刑事辩护、工商查询、公司法律服务等等。 服务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文书代写,代理诉讼、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活动,提供专项法律建议和处理方案,担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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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起诉离婚

    您好 你需要把你们离婚的事实,离婚的要求包括财产要求,子女要求等综合一下,写一份离婚起诉书,然后去当地法院立案庭立案,之后按法院告知的开庭时间等待开庭审理就好了。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诉讼时效为2年 但是可以想办法 让时效中止中断 来要回你的钱

  • 债权人的债权额超出了次债务人的所负债务额,债权人可否要其赔偿利息损失?(因债务人失踪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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