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振魁律师
刘志律师
孙振魁律师,2003年10月14日中国法院为与新华网联合召开《审理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案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座谈会,其与人民大学的杨立新、最高法院的陈现杰、北京高院的单国军等六位嘉宾应邀出席了座谈会。2004年在河南牧专校报上发表《学校与未成年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一文,2005年被网友推为全国同类文章第一,部分观点被侵权法采纳。 孙振魁律师不仅潜心研究法律,作为教师出身的他更是自创“析形求义,正本疏流”的教学方法,在识字教学中去得了明显的成效。 孙律师致力于写作,已出版的著作有:《人体与汉字》《梦春秋》《华文探幽》《西周风》等,其中长篇历史小说《梦春秋》,2011年获郑州市“五个一”工程奖。...
刘志律师,湖南人,广东四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深圳律师协会会员。广东四为律师事务所是“深圳市宝安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中标单位,连续多年获得深圳宝安区法制宣传先进单位和法律服务先进单位的荣誉。 刘志律师从事法律职业多年,拥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刑事、民商事法律业务的研究和实践,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操作经验。执业办案过程中,善于运用独特的思维方式和办案技巧解决客户面临的各种棘手问题,并秉承“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的执业理念,已成功经办了数百件刑事、民事、商事案件,获得了委托人、当事人及各办案单位的一致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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