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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麒

张鑫麒律师

朱丽颖

朱丽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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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麒律师简介

张鑫麒律师,重庆人,中共党员,重庆千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研究生,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发表了数篇著作,办理了百余件刑事、民商事等案件,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务经验。 社会职务: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中国法学会会员3.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禁毒专业委员会理事4.中华毒品犯罪辩护联盟会员5.重庆市律师协会调解委员会会员6.重庆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7.重庆市长江大保护律师志愿者服务团成员8.重庆市九龙坡区普法讲师团成员9.重庆市九龙坡区“1+3专业服务团队”成员10.重庆市九龙坡区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11.重庆广播电视身边说法节目嘉宾 获得荣誉: 1.“邓...

朱丽颖律师简介

朱丽颖律师,浙江宁波人,毕业于浙江大学,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办理过诸多婚姻继承、劳动工伤、交通事故、房产纠纷、企业债务等案件,在诉讼代理及调解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朱丽颖律师奉行“专业、尽职、诚信”的理念,重视与客户的沟通和交流,尽心竭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与客户的每一个接触点上都强调让客户体会到高质量的专业水准和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擅长处理合同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等损害赔偿,劳动工伤,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等。因工作繁忙,恐无法及时答复网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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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咨询

  • 张鑫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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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方面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您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 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3]》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 拖欠农民工工资

    向发包给吴坤红的施工单位反映拖欠工资的情况,若协商未果及时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到期还款(一年)50万元.有证明人鉴字.到期后,借款人无力偿还.可否请证明人偿还.

    证明人非担保人,证明人无义务替借款人向您归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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