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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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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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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克强律师简介

汪克强律师.武汉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现为湖北源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家住潜江市江汉油田广华片区!汪律师一直秉承“诚信务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的服务理念,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二十多年丰富的实践经验及娴熟的办案技巧..对法律问题具有敏锐的分析.判断能力.办案效率高.作风严谨.行事果断.以积极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1994年1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承办了多个领域的民商事法律事务.刑事案件.诉讼案件.为当事人挽回大量经济损失.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当事人的赞赏与认可!主要擅长领域为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疗纠纷.行政诉讼.刑事...

翟志龙律师简介

翟志龙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长期担任部队的法律顾问,从事法律教学和安全保卫工作;2000年转业到石家庄市司法局,从事法律援助工作;2002年初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为河北方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从一名军人到一名律师,岗位和工作内容都变了,但他要求自己,共产党员的本色不能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为了报答党和部队的培养教育,回报社会,更好地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005年6月,他主动要求到石家庄市法律援助中心定期值班,在这里他用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自己喜爱的工作中,把法律援助的职能-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和为老百姓办实事、排忧解难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认真负责,耐心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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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不应扣钱是不是工伤

    属工伤,不应扣钱。

  • 执行 期限,执行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未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中规定的期限完成执行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申请执行人说明原因。 据此,你可要求案件承办人说明未能在期限内予以执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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