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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增坤

姚增坤律师

刘远务

刘远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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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增坤律师简介

姚增坤,男,汉族,1964年8月30日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硕士,现执业于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101200010773488,执业十余年资深律师,业务专长为婚姻法、房地产法、合同法、公司法。 姚律师并非姚增坤律师一人,而是一个有着共同理想的团队。我们以婚姻法、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为主要研究领域。主办这四个领域的诉讼仲裁和非诉讼业务。 我们以四个领域的最高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的诉讼仲裁为主业,同时把非诉讼业务放在重要的位置,防患于未然。我们不但是要做好救火队的工作,更是要做好保健医以防为主,尽量减少和避免纠纷的产生。...

刘远务律师简介

刘远务律师,毕业于北方民族大学,法学专业,在大三的时候便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证A证,法学功底深厚。在从业期间,本律师做事踏实认真,对工作兢兢业业。对每个案子的完成,都尽自己所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备律师这一职业所需的职业要求。对于一位律师来说,对每个细节严格把握,对每种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对每项需求分别制定思路等等都是必不可少的能力,在这些方面,本律师一直以此为目标,每次都完成的很好,办案经验丰富,获得当事人无数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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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罚金是终身追缴的吗?

    是的,如果你不能及时缴纳,只要法院发现你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会立刻执行,直到罚金全部缴纳为止。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女职工哺乳期被辞退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这时一般不能和你解除劳动合同,除非你有重大过失。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如果你不同意的话,公司坚持要解除合同,那么公司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撤销,而且如果你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话,公司要赔偿你两倍的赔偿金。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我在工厂上班11年了,没有给上保险,现在公司要倒闭了能所赔吗

    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赔偿,但是这个问题你要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一般不会受理这种问题,这是北京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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