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07年共同出资买房(至今为止出资比例为我7成含贷款,女方3成),房产证上写我们两人的名字,我们至今未结婚,但由于女方生意需要,想将该房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想请教我该如何保障我房产中我的利益,由于我们未婚,万一将来我们关系出变故或她家生意投资失败,我该怎么办,有没有什么手续或协议公证等手段来保障我的那部分房产利益
办抵押贷款若生意失败,导致房产被拍卖,且你们关系变故,银行利益优先得到保护,你们之间的债权债务根据“除非特别约定,房产权利按出资比例享有”的原则处理。
为了防止问题的出现,应当对房产出资和权利问题以及贷款承担问题做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