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二在校生,因喜欢化妆,所以进行了半年的专业化妆培训,今年3月中下旬应聘到一家影像公司做全职化妆师,工时为早八点到晚六点,没有签订合同,口头协议试用期三个月,底薪800加提成。6月8日,因母亲突然生病住院,家里急招回家,打电话向老板提出辞职,老板批准。因为我们都是每月10号发工资,所以,等母亲身体好转后,我回所在城市收拾东西并向老板询问工资问题,老板的回答是因为我的突然辞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所以不发工资。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向劳动部门投诉,可以解决的,具体可来电咨询,公司的主张可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