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10月登记结婚.婚前7月在沈阳首付12万买了套81平房子.(我的名字)因贷款不合适在07年12月借钱交了房子的余款24万多.因开发商原因至今没有下房证.在09年10月老公婚前一套房子卖了11万.10年11月借钱在大民屯买了一套65平加车库17万多的房子.写的是老公的名字.老公在11年在还有2万多元借款没有还完时.吧自己的工资卡拿走说是我借的钱.他不在帮我还钱.现在我把钱已经还完.现在老公要离婚.要求分沈阳的房产的一半(现在价值68万左右)并把新民他自己名字的房产证拿走要卖掉.还要孩子的抚养权. 我想问:一.如果离婚.老公能分到沈阳房子的多少. 二.新民的房子我能分到多少. 三孩子的抚养权会影响分割财产么. 四.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我的婚前住房.是属于我的个人财产不在离婚分割财产之内还是在分割之内呢. 五.如果孩子归对方.财产会如何分割. 求解答
您好.
一.关于沈阳的房屋我认为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但因支付房款的借款如何偿还可能会对沈阳的房屋有影响).
二.新民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您有分割的权利.
三.孩子的抚养对现有的财产分割影响不大,只是涉及的抚养费的问题.
四.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在分割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