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刘瑞凤律师
刘瑞凤律师
山西-太原
主办律师
律师解答服务记录:
刘律师你好:我母死后遗产没有分割,继父和我解除了继父子关系,继父分的房子里有没有我母亲的遗产
这个关键得看这个房子是不是你继父与你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是,那么其中的一半是你母亲的遗产,你有权继承。刘瑞凤律师15234019648
刘瑞凤律师
刘瑞凤律师
人看过
先父于上月离世,他在内地有一处房产。十年前已订下遗囑,如果他和母亲均不在世后,房产由我与哥哥可继承。现在母亲和哥哥认为由我継承,以后将来不用再过户而麻烦。因为遗嘱是由母亲继承,但她年纪已经七十几岁,将来万一离世又要为房产过戸。所以他们希望由我来继承。请问这种情况下,本人应该怎样做,才能继承房产呢?
本案好办理,先根据遗嘱将房产办到你母亲名下,然后由你母亲与你签一份关于该房产的赠予合同,然后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公证,再拿公证书申请法院执行,拿上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到房地局办理过户。上述事宜因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刘瑞凤律师15234019648
刘瑞凤律师
刘瑞凤律师
人看过
我爸在92年卖的宅基地。。。地基。。现在乙方以建房。现在要拆。。我爸能得到赔偿吗.乙方不是本村的。
案情不清楚,建议与刘瑞凤律师电话联系。15234019648
刘瑞凤律师
刘瑞凤律师
人看过
工亡职工妻子与别人结婚,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还能享受工亡抚恤金待遇吗?
不能。因为你们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 太原刘瑞凤律师15234019648
刘瑞凤律师
刘瑞凤律师
人看过
房产买卖公正所需结婚证丢了,请问去明政局开个婚姻状况证明可以吗?
应当及时补办。具体请咨询公证处,亦可聘请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太原刘瑞凤律师:15234019648
刘瑞凤律师
刘瑞凤律师
人看过
我姐被**教育局配到**大学学习。9月13日到11月2日。**大学10月29日提前结束。我姐说30日回家,家人等了一天也没回来,给她打电话和发短信也不回。31日我给**大学打电话问我姐他们说回了,我说没回来。叫他去宿舍看看,结果他给回过电话说死在宿舍了。公安鉴定无暴力侵害迹象,应排除暴力打全身碰撞引起的死亡。无自杀和他杀可能性不大,准确死因需做尸体解剖鉴定。这是不是工伤?我们想请律师帮助。
首先应当证明你姐与教育局系劳动关系,然后根据《尸检报告》的结论,结合下面的法律依据来确定。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太原刘瑞凤律师:15234019648
刘瑞凤律师
刘瑞凤律师
人看过
加载更多
加载中
没有更多数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