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月23号交的辞职报告,按理要到9月23号才可以走,但是这几天临时增加工作量,人很累,身体吃不消,和领导商量让我早点走,领导不同意。我们公司上班时间是26天9小时,如果发生纠纷,可以申请公司给我补加班费吗?另外身体太累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妇科炎症,要是去医院治疗,可以要求发病假工资吗?药费是否可以报销?补交的保险部分,可以要求把公司直接转成经济补助给我吗
加班费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生病去医院治疗可以请病假,但是生病的医药费不能够要求公司报销,社会保险费用可以要求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病假期间的工资应当发放,但是不会很高,一般可能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