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就是我家有20亩的山地在老家,因为我家人都不在老家住,所以那山地都是由我的阿伯暂时看着。后来大概2000年的时候,我阿伯就把那山地,说是(租或者是四六分)就是说我们出地,人家种树是四:六分是。就是以前签合同的时候说是20期的,因为村里人很文盲,人家说什么就听什么,我阿伯合同都不看就签了名,(可是现在人家说是50年的)。到现在都有12年了,地租我们什么都没拿到。自己都没有合同,合同怎样都不知道,以前说是一共五份合同的,就是甲方.我方.大队.....等等都能有一份合同的,可是一直以来我们都没见过合同,包括大队都没有合同。律师:像这种情况,这样的合同有效的吗,它受法律保护吗?我们该怎么样才能收回我的土地。加上我阿伯都没经过我家的同意就跟人签那个不明不白的合同,我们可以收回我家的土地吗?麻烦律师帮我解答问题,谢谢。
如果林地是你家的,你阿伯未经你们的同意就把林地出租,可以主张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