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开发商订立了拆迁协议,内容:无偿给我75平房子,位置在山墙侧间。协议到期开发商不给房子,我诉至法院。经调解撤诉,结果是:我得到的是非协议约定的房子。撤诉前被告承诺修理原本就露雨的房子和二个月之后可办房证(电话录音)。可过近两年,被告也不兑现承诺。由于房子露水我始终不能入住,也办了房证,我要再起诉。再起诉要求按原协议约定给房。问题:1再起诉可以要求我的租房费吗?2可以按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办房证的违约金吗?
你好,调解协议内容如何啊?如需帮助,请带协议面谈,电话:13889677491,QQ:47563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