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毕业女大学生和一个饭店老板合伙开办助学园,各投资一半,我管理,我也教学,我负责招生,我负责财务收支记录,负责与家长客服,有时我男朋友也帮我教学,助学园也是靠我男朋友的名气打起来。他说他负责一切后勤工作。可是助学园有什么后勤工作是可以给他做的,他天天不在这,有什么事我就自己解决啦,我不知道。另外他要求利益以三七分,他三我七。但是我不能要工资。我是不是应该要工资,毕竟天天是我在打理助学园,他不在助学园。可是有什么事,我要去他家征询他的意见,我才可以做。我们是按纯利益分钱,就是除去助学园一切花费,其他老师工资和补贴。能不能告知一下我,他应该负责什么。我是不是该要工资。
要看你们之间当时的约定,合伙就应当按照合伙协议来办。如果未约定现在要协商处理,处理不成就散伙吧